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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6级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5-1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按照《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长教基字【2026年】2号)、长春市朝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通告》及《长春市朝阳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执行2023年6月10日发布的《公告》强化政策落实,具体说明如下:

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条件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按照《长春市朝阳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通告》规定,学校不再接收自预警日20226月28日24时后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常住户籍(其中任何一个晚于预警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学生入学期间,学校不再接收同一住房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入学。不符合学区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学校严格落实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现对预派2026级适龄儿童少年的学区房产、户籍及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请再次确认:

1.是否已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适龄儿童是指2020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具有朝阳区南湖派出所常住户籍,为首次注册学籍且有学习能力的儿童;适龄少年是指具有朝阳区南湖派出所常住户籍,并且已经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毕业生。

请家长按要求提前做好网上信息登记,认真填写《2026级学区适龄学生核查登记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请一位监护人按照短信通知时间及序号,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校进行信息审核,要求一次性带齐审核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按不符合“两个一致”上报区教育局。

一、审核要求

按照长春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公办学校总体实行划片招生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和学区学位预警相关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入:即入学;读:即就读)片区学校,其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父母中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中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中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中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无住房,其出生之日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和家庭住房一致,可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二、材料准备

(一)请家长于5月20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务必按照要求完整仔细填写相关信息。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228时。

         


(二)请家长于5月20微信登录吉事办小程序进行个人住房及存量房查询结果证明,导出查询页面的PDF文件并打印(存量房查询仅打印拟入学房产页即可),以备审核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查档验证。

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方式:打开“吉事办”小程序——更多——不动产——个人住房查询——保存——打印

存量房信息查询方式:打开“吉事办”小程序——更多——不动产——存量房查询——点击拟入学房产——保存——打印

如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入学,除查验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信息外,还需打印父母双方的个人住房及存量房查询结果,证明父母名下无房产。


 

(三)按以下顺序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装订,装订材料顺序如下:

1.学区核查登记表(纸质)

2.产权证所有页

3.户口本所有页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身份证

6.出生证明(入小学需提供,入中学无需提供此项)

7.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需带有效二维码)+存量房查询结果(需带有效二维码)

注:

1.如果父母为现役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

2.如果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外工作,且工作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户口本、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3.如果父母是农村户籍,需提供农村户籍佐证材料(农村户口本、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等)

4.如果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协议中需含有房产及抚养权归属信息。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

0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2026级学区适龄学生核查登记表.doc